通过分析案例企业的债转股协议,发现由于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治理的积极参与,导致构成企业控制权的股东投票权、董事会权、职工参与权、优先转让权、剩余现金流权等都体现出强烈的权力制衡关系和保护弱势股东的特征。各投资主体平等地参与董事会决策权是构成共同治理模式的根本基础。改善债转股企业的治理质量,应在继续发挥政策效应的同时逐步强化市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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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债转股企业论文,共同治理,资产管理公司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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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分析案例企业的债转股协议,发现由于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治理的积极参与,导致构成企业控制权的股东投票权、董事会权、职工参与权、优先转让权、剩余现金流权等都体现出强烈的权力制衡关系和保护弱势股东的特征。各投资主体平等地参与董事会决策权是构成共同治理模式的根本基础。改善债转股企业的治理质量,应在继续发挥政策效应的同时逐步强化市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