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有逾六成的民营上市公司通过引入国有股东形成混合所有制结构,但迄今尚无研究辨明我国民营企业热衷“混改”的主要动因是获取资源还是寻求产权保护,而对此的讨论有助于明确我国民营经济当前最迫切的痛点。文章注意到,资源获取假说和产权保护假说对民营企业“混改”与其向下调整盈余之间关系的理论预期存在差别,这为辨明我国民营企业“混改”的动因提供了绝佳的研究场景。文章以2004−2018年我国A股民营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民营企业“混改”将显著降低其向下调整盈余的程度,且“藏富”需求越大、所引入国有股东的保护作用越大,民营企业“混改”与其向下调整盈余之间的负向关系越明显。这说明寻求产权保护而非获取资源是我国民营企业“混改”的主要动因。文章从向下调整盈余的视角独辟蹊径,为理解和辨明我国民营企业“混改”的动因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证据,也揭示了“混改”对象选择的重要性。我国民营经济当前最迫切的痛点是产权保护而非资源约束。因此,鼓励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国有企业参与产权保护需求较高的优质民营企业“混改”,既是发展壮大我国民营经济的有效途径,也有利于不同所有制经济的有效融合,提高“混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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