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法律社会学研讨会1988年11月初在重庆召开。这次会议的举办者是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和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杂志和法制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来自全国的40余名研究者和美国富布赖特基金会的法学教授R·塞德曼夫妇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议题是法律效果、法律文化和法律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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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法律社会学研讨会1988年11月初在重庆召开。这次会议的举办者是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和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杂志和法制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来自全国的40余名研究者和美国富布赖特基金会的法学教授R·塞德曼夫妇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议题是法律效果、法律文化和法律社会学的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