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千年来,中国农村家庭都是最小的农业生产组织,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家庭的生产功能虽然有时被削弱,有时得到加强,但始终没有消失。因此,中国农村家庭的形态,与农村的产业结构有着密切的联系、并随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变化而变化。 新中国成立后的40年中,农村家庭发生过两次重大变化。一次是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农民全部变成了人民公社社员。由于他们在劳动生产、交换分配上没有自主权,又在同一基本核算单位中按工分配,20年后,农民家庭的经济收入状况,生活方式的差别已被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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