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传统产业相比,创意文化产业中劳动者的劳动过程与同意制造发生了新变化。在娱乐性劳动中,管理者通过关系工作、情感工作和情怀工作将高强度劳动转化为令人愉悦的娱乐。不同于传统产业中的状况,其中的劳动控制并非依托于组织制度和经济激励,而是依托于关系、氛围、情怀等曾处于辅助地位的文化性因素。与此同时,制造同意背后的意识形态运作逻辑不再是传统的马克思—阿尔都塞式的,即管理者通过劳动过程塑造某种观念,以虚假意识的方式来掩盖真实存在的劳资关系,而成为拉康—齐泽克式的,即劳动者藉由特定体验进入了一个真实的幻象,在意识形态化的现实中追求着自己的剩余快感。最终,劳动者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劳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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