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所谓 “ 官不为”指的是部分党员干部不按时、不认真履行甚至完全不履行应尽的职责,是腐败不正之风的表现。 其存在多种表现形式:如本领恐慌的 “ 庸政”现象,消极懈怠的 “ 懒政”现象,忙闲不均的 “ 浮政”现象,虚情假意的“ 拖政”现象,求稳怕乱的 “ 畏政”现象等。导致 “ 为官不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思想认知的错位、不适 “ 新常态”的影响、考评问责的缺位、制度机制的不全等。当前,解决 “ 为官不为”问题要从强化思想教育、净化政治生态、完善实绩考评、健全体制机制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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