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天宝十三载“太乐署供奉曲名及改诸乐名”,形成了新的命名规范,是胡乐东渐、胡部新声之后音乐融合的结果。“道调、法曲与胡部新声合作”及诸乐改名深化了佛道、胡汉、雅俗音乐的融合,标志着唐代音乐的重构和燕乐体系的确立。“声辞繁杂”的胡、俗之乐崛起,获得与雅乐、清乐的合法平等地位,促进了杂曲子及其变体的独立与繁荣,为倚声填词和曲子词的兴起奠定了音乐基础。从音乐制度和历史活动层面考察唐代音乐体系的变化,有助于我们重新认识词的起源及其发生机制和艺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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